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企业、监理公司: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州“3·25”较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9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结合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多发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