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各相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两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的通报》(惠安办〔2017〕8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充分认清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认真汲取事故的深刻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本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贯彻落实强化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惠州市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惠市规建函〔2017〕356号)工作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全面排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两起高处坠落亡人事故的通报》(惠安办〔2017〕86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