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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9年度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的通知 惠建协〔2019〕3号各县(区)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建筑业协会《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的文件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协会开始受理2019年度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的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并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均可申报。工程规模条件如下: 1、民用建筑工程 (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 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2、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 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 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3、市政工程(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 项目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且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下列工程不得申报参评: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工程; 2、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3、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工程; 4、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的工程; 5、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或初装修的面积占总面积25%以上(按建筑面积计算)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6、未按国家技术标准在惠州境内承建的工程; 7、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 8、保密工程; 9、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仍未解决的工程; 10、未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二十条》,有投诉的工程; 11、工程技术资料未采用现行的《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难以核查工程质量管理过程的工程。 二、系统申报及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系统申报: 凡申报“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审的项目须在惠州建协信息网——惠州市建筑业协会评优申报系统栏申报(或在IE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链接 http://hzpysb.hzcia.org/),申报项目的施工企业用企业全称注册账号(同一企业只有一个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按评优申报系统要求填报(具体见评优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二)纸质材料: 1、《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评优申报系统填报完成自动生成打印)一式两份,独立装订; 2、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参考附件3)。 三、申报时间和途径 1、受理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3月 15 日前。 2、各县、区辖区内项目报送当地建筑业协会,由各县、区建筑业协会负责在评优申报系统中资料的初审工作,在受理时间内将《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统一报我协会。市直项目直接报送我协会。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14号华商大厦14楼综合部 联系人:陈学敏 联系电话:13719673361 电子邮箱:hzjzyxh@126.com 四、评审时间安排 我协会将于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 2、《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3、《惠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 4、《评优申报系统企业用户使用手册》
惠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 2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