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扫描关注公众号
ABUIABACGAAg8quwxQUo6NKRvgYwwAc4Aw

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北京“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惠市规建函〔2017〕1628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施工安全监督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惠安办〔2017〕1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和工人生活居住区消防安全检查,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消防事故。

附件:《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11.18”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惠安办〔2017〕192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2日